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

大學入門作業四 10/22

請讀聖經、心經、可蘭經等有悠久歷史的宗教經典,並寫下二千字的感想。

感想:

所謂的聖經,信仰它的人認為這是神的話語,是人們與上帝溝通的管道,甚至於其存在的價值等同於上帝。而事實上,宗教本為人所創立,既然如此,裡頭的內容、故事,便是由人所杜撰上去的。就好比如論語,其為孔子門人所編寫,那麼真實的程度有多高?可信度又有多高?同樣對於聖經裡的內容,在加上後人對它做出個人的解釋,那就有可能產生意思上的曲解,包含字面上的解釋、對閱讀者的啟發,時代的背景影響,亦或是宗教者本身對神的闡明。曲解的存在可以是好是外,而曲解本身也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,所以包括你我之間的看法,也許都是一種曲解。

對於宗教,我從來都沒有什麼偏好或是興趣,而不只有基督教和天主教,世界上絕大部分的宗教經典都會有上述的事實和問題存在。可是我對於基督教和天主教,其遵奉聖經為至高守則的行徑,帶有一絲絲的不屑及不解。

從打開聖經開始,開宗明義就寫著「人人都有罪,唯有信上帝才能贖罪」,而整本經書中,也常出現「因為世人皆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」、「耶穌是主,是為要救世人離開罪,離開不義」諸如此類的話語,當然這裡所謂的罪,是他們所謂的"原罪",但我仍深深地感到不悅,這就好比一個人,指著你的鼻子,並口口聲聲說你有罪,而罪的定義是由它而定,虛偽、貪婪、自私及憎恨,因為人人與生俱來都有這些情感,所以它聲稱這些是"原罪",但我不認為那是種罪,所以我說這是一種強迫性。我相信所謂的"原罪",那罪之名是信則有,不信則無,如同神一樣,因為有人相信所以才會存在。

既然如此,疑惑也因此產生,當我們閱讀聖經的同時,自己一方面也被灌輸著這觀念,天神因信主而存在、天國因信主而存在、真理因信主而存在、生命的意義也因信主而存在,救贖因信主而存在,甚至於連自身存在都信你而又意義,那麼如何才算是"信"?相信主的存在,相信聖經的內容是為了證明主的存在,並接受這一切。那麼在我還未相信主、信仰主之前,"我"的定義在哪,莫非連我也是因信主而存在,而所謂的"原罪"是否也因信主存在而存在,這一切豈不是過於主觀、過於扭曲。

同樣地,對於其內容也有矛盾存疑的地方,好如說提出「神愛世人」這句話,可是卻又說出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的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做神的兒女」等等之類的話語,那到底神的愛是無差別的還是有所偏愛?是否偏愛著那些信奉他的人,那樣祂有沒有可能就連信奉祂的人都有所偏愛其中幾個呢?而換個角度思考,如果將這裡的愛解釋成接受,那麼天國為既為神之所在,為何不能向那些沒信奉祂的人敞開大門,反將人類墮入地獄?聖經中的故事一再要重複倡導著要信神,是因為信奉神能為人贖自身的"罪",不管是原罪或是在世上犯的過錯,祂都能去"解除",那麼就意味著神的手中握有決定權,決定有罪無罪,決定上天堂或下地獄,那麼人們信祂是為求詢心中的一種慰解,還是單純的在恐懼神具有"決定"人們的這件事。地理大發現時代,歐洲列強以聖經之名,"救贖"了許多中南美的國家,是誤解了聖經的意義,亦或是為了證明對於上帝的"愛" ?而其所作所為,是罪還是愛?在他們死後,他們的神會因他們信上帝讓他們上天堂,而使那些不信上帝卻被屠殺的人下地獄嗎?

觀看聖經中的內容,裡頭的"耶穌"在祂那個時代,被定位成罪人,是褻瀆神的罪人,可祂卻"無罪",更用不著贖罪,因為祂只要信祂自己、信天父,所以祂必得永生。神蹟在祂身上展現,從世人的眼中看,祂的地位從一個罪人一躍成為神的代言人,地位等同於神。那假使神蹟都是假的,亦或是未能顯現呢?那結果將會是什麼?耶穌恢復成罪人身分,聖經將不會存在,沒有人可以上天堂,因為在人們的認知中,那所謂的主已經成了罪。若是這樣也無罪,那樣存在的問題就更大了,舉凡你、我、每個人,都可以當自己是個"沒神蹟的耶穌",自己也可以是主、是真理,所以根本不用贖罪,除非連自己都不信。或許我們可以解釋那所謂的耶穌基督,在現今社會中,代表著是信仰者自己的心,既然如此神即是自己,神愛世人也就是自己愛著世人,也就用不著什麼聖經證明以前的耶穌的存在。

或許聖經的存在價值是在於希望藉由內容裡的故事,闡述基督的事蹟。利用淺移默化的方式,使人相信它,相信它所說的一切都存在。當然,正因為它是一種宗教,和別的宗教一樣,人們需要信仰,而它也需要人們去信仰,既然如此激進和淺移默化都只是一種手段,而宣揚神的偉大,亦是其中一種手段。所以不論人們是用怎樣的心態去信仰,只要達到目的,背後的理由都不重要。但若是因聖經內容,而使人們自身價值觀改變,那就會產生問題。所以我認為聖經的內容,應就符合時代、社會的需求,而有所增減修改,避免影響了人的行為產生偏差。

可能我說過於嚴重,甚至於激進了些,畢竟基督教和天主教,除了在宗教上以外,對於人們也有相當大的貢獻,而聖經也有其宗教以外的存在價值,思想、歷史背景、甚至於關於耶穌這個人的一切,它都有研究的意義和價值,如果從頭再看一次,用平常心去看聖經裡的故事,如同看寓言故事。用另外一種角度去了解耶穌的生平事蹟,好比看著偉人傳記那樣,那麼也有不同的感受。起碼,在沒有宗教的束縛下,我也可以從中領悟到更多的事物道理,當然即便是在宗教上,它也是人們的心靈寄託,也許真的有人如我所說的,需要信仰才能證明自身存在的價值,而聖經是人跟人自己心中的上帝溝通的橋樑之一,所以對於人們宣揚聖經這件事,我並沒有太多異議,但在我還無法接受它的思想及信念以前,我是不可能去信仰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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